2016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经过完成单位公示、推荐、受理、形式审查、受理项目公示、网络评审、会议初评、初评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复评、奖励委员会终评与审定、异议处理等程序和环节,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二次修订)》的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社会对广西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监督,现将2016年度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奖励项目158项(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1项;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7项;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2项;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7项、二等奖42项、三等奖72项)名单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11月24日至12月23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广西科学技术奖评审奖励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者的身份予以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广西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处),联系电话:0771-2618482,联系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政编码:5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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