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高等学校: 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由我部负责实施。为做好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报告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各直属高校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调查,在总结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基础上,填报《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见附件2)。 2.各直属高校于2017年5月31日前,正式将年度报告(纸质,一式2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光盘(1份)函报我司高新技术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我司电子邮箱。 3.各直属高校要结合深化高校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反映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情况,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爽 010-66097937 18986245597 传真: 010-66096733 电子邮箱:gxc7937@moe.edu.cn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编:100816 附件:1.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 [attach]83093[/attach]及[attach]83094[/attach] 教育部科技司 2017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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